SPAC(特殊目的收購公司)作為一種創新且高效的上市途徑,近年來在全球資本市場,尤其在美國,引發了巨大的關注和熱潮。香港,作為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,亦積極引入SPAC上市制度,旨在吸引更多新經濟企業和高潛力初創公司赴港上市,進一步鞏固其在全球金融版圖中的核心地位。本文將深入剖析SPAC Hong Kong上市制度的最新發展、其對發行人和投資者帶來的潛在機遇與挑戰,並展望SPAC IPO在香港市場的廣闊前景。
SPAC是一個由資深投資者或管理人發起的空殼公司,通過公開市場發行,將募資所得用於在規定的時間內並購一家未上市的公司,使該公司間接獲得上市地位。
與傳統IPO相比,SPAC特徵主要體現在:
SPAC與傳統IPO作為兩種不同的上市途徑,各有其獨特的優勢和考量。下表清晰對比了兩者的主要區別:
特性 | SPAC 上市 (De-SPAC) | 傳統 IPO (Initial Public Offering) |
---|---|---|
流程時間 | 更短,通常 3-6 個月(美股為例) | 較長,通常 12-18 個月或更久 |
確定性 | 估值受公開市場影響較小,成功率高 | 估值受市場波動影響大,成功率依賴市場情緒 |
成本 | 發起人承擔部分費用,相對較低 | 承銷費、法律費等成本較高 |
目標公司 | 私有公司通過併購間接上市 | 私有公司直接公開發行股票上市 |
資金用途 | 募集資金託管,用於收購目標公司及後續營運 | 募集資金直接用於公司發展和擴張 |
發起人 | 資深投資者/管理團隊 | 承銷商、投行 |
靈活性 | 交易架構設計更為靈活 | 受監管要求限制較多 |
SPAC與傳統IPO的區別是SPAC上市爲先有上市公司、再有業務,SPAC成立的目的是通過業務兼併(De-SPAC)去收購有發展前景但未上市的「目標公司」,從而使該私有公司迅速實現上市。相較於傳統IPO,SPAC IPO的優勢在於上市流程更簡單、耗時更短、成本更低、交易架構設計更爲靈活。
SPAC上市機制由來已久,1997年美國就有了第一個SPAC公司掛牌,到了2020年,該數字已激增到248家,在美國金融市場掀起了一股熱潮。
香港於2022年1月正式推出SPAC香港上市機制,成爲了繼韓國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後,第四個引入SPAC機制的亞太資本市場。
SPAC機制能夠吸引更多新經濟企業和初創公司選擇香港作爲上市地,特別是那些可能不符合傳統IPO要求但具有高增長潛力的企業。
香港SPAC IPO機制可以吸引更多企業赴港上市,得到更多資金關注,從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。
香港SPAC制度與新加坡及美國相比,香港SPAC機制在投資者資格、發起人資格規定及上市規模等方面要求更高,既突顯了香港監管機構對投資者的保護,也表現出香港監管機構對於高質量SPAC合併上市的追求。
業界普遍認爲SPAC是一種補充傳統上市方式的選擇,爲發行人在波動市場環境中提供新選擇,有助於香港市場和港交所保持綜合競爭優勢。
從香港推行SPAC至今,總共有5家完成SPAC上市,全部是在2022年完成。
5家完成香港上市的SPAC如下:Aquila Acquisition、HK Acquisition(香港匯德)、Vision Deal Acquisition、Interra Acquisition和TechSta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。
2024年3月10日找鋼網向港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,將與招銀國際資管等成立的SPAC 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(7836.HK)合併,以De-SPAC方式在港上市,估值約100.04億港元,這一估值較找鋼網完成上市前最後一輪融資後約85.68億港元的估值有超16%的增幅。如果成功,將成爲香港第一家SPAC併購交易。
已經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的SPAC公司的收併購目標多爲新經濟及TMT行業,包括創新科技、醫療健康,以科技驅動的金融服務及消費行業,顯示出新經濟企業通過香港SPAC IPO上市意願比較積極。
與已建立超過20年的美國SPAC制度相比,香港SPAC制度才剛實施,市場參與者需要時間適應,部分規則尚待完善,但香港SPAC制度講究專業性這一特點與新經濟企業目前實際需要高度契合。若SPAC香港上市機制發展順利,將會吸引更多來自大中華區、東南亞以及全球其他地區的創新企業來港上市。
SPAC上市機制是港交所繼2018年同股不同權改革之外,另一個有力措施,給市場帶來了新的動力,但過高的門檻和限制或將破壞SPAC模式的固有優勢,並降低香港SPAC IPO的吸引力,期待港交所在收到市場各方反饋意見後,能夠做出相應的評估和調整,推動香港金融市場進一步繁榮發展。